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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至周五:上午 8:00-12:00 下午 2:30-5:30 (节假日另行安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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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桂发(2012)9号和《广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》及南卫办(2012)13号文件精神,为确保医院安全生产,保障职工和病人的生命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,为保证事故处理工作及时、高效、有序地进行,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,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:
一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
1、接到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,立即如实报告省卫生厅和市安监局、卫生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。不得隐瞒不报、谎报或者拖延不报,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、毁灭有关证据,并提出请示建议。迅速派出领导赶赴事故现场,根据事故情况,召集有关科室组织救援队伍投入抢救工作。
2、指挥、协调有关单位,同时,尽快把急需的设备和物质器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,参加事故抢救。
3、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所需设备、物质、器材、资金,确保抢救工作正常进行。
4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采取的应急办法: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,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,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组织抢救,防止事故扩大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5、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,任何科室和个人,都应当支持、配合事故抢救,并为抢救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。
二、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的几点要求
1、各科室必须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建立应急救援体系,并根据实际情况,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,做好救援人员、设备器材、资金等落实配备工作,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常抓不懈。
2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,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。在全院范围内,形成安全生产信息交流体系,消除事故报告的薄弱环节,杜绝因迟报事故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现象。
3进一步加强对单位的危险物品、重大危险源的排查、评估、监控、登记建挡工作。
4、定期或不定期对救援人员进行救援知识培训,并配合实习演练,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。
5、各科必须加强协作,密切配合,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,共同把救援工作做好。
三、救援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及职责
(一)、 指挥组
组 长:黄 科(院 长) 唐成岩(党委书记)
副组长:何云峰(行政副院长) 黄恒良(业务副院长)
黄斌熙(党委副书记)
成 员:周红明(院办副主任) 杨 克(医务科长)
马兴才(医务科副科长) 黄柳妮(护理部主任)、
颜永芽(院感科长) 陈永斌(质控科干事)、
何珍莲(财务科长) 杨秋保(总务科副科长)
曾祥辉(设备科副科长) 梁立新(保卫科副科长)
王 威 (门诊部主任) 陶美芬 (门诊部护长)
黄 玲(针康科主任) 黄卫强 (针康科副主任)
蓝 英(针康一区护长) 莫永兰(针康二区护长)
何焕疆(内科病区主任) 李 慧(内科病区护长)
梁仁致(普外科病区主任) 黄云波(骨科副主任)
黄杰红(外科病区护长) 蒙繁华(急诊科主任)
马小花(急诊科代护长) 农 君(麻醉科副主任)
黄艺玲(麻醉科护长) 覃素平(纪检监察室副主任)
职 责:组成救援队伍,启动应急预案。
(二)、救援组
组 长:杨秋保
副组长:曾祥辉
成 员:梁立新、梁尚书、谭明恩
职 责:调动抢救需要的各种设备,赴事故现场,抢救受伤、被困人员。
(三)、 医疗救治组
组 长:黄恒良
副组长:杨 克、黄柳妮
成 员:马兴才、梁仁致、何焕疆、蒙繁华、王 威、农 君、李 慧、黄杰红、叶迎春、黄 荣
职 责:
1、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抢救护理;
2、配备急救车辆和药品设备;
(四)、事故调查组:
组 长:黄斌熙
副组长:周红明
成 员:颜永芽、陈永斌、陶美芬、覃素平
职 责:
1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或协助调查;
2、处理好事故善后的一切工作和事宜。